温习“温州非公企业党建10年” 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 振泰建设股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人:时间:2021-02-25 11:23:29阅读量:
根据泰顺县委两新工委、罗阳镇委统一部署,振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组织于2月24日下午在公司党员活动室召开以温习“温州非公企业党建10年 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在泰的党员、员工参加。
在例行主题党日活动的常规动作后,吴方迎同志领学来自2021年2月19日《温州日报》第二版“温州非公企业党建:不当‘花架子' 再攀新高峰”、温州非公企业党建10年“红色足迹”文章。
2011年2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的习近平同志对温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非公企业党组织要能够发挥实质作用,防止成为‘花架子’。温州在这方面探索时间较长,积累了一定经验,对其成功做法可以加以总结和借鉴推广。”
10年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在此《批示》的指引下,脱胎换骨,在“质”上突飞猛进,成绩斐然,令人刮目相看。
在随后的座谈讨论中,回顾公司党组织组建10年来的历程,在“重温批示精神、引领创新报国”发言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挥实质作用”重要批示精神为主题,“重要批示精神的精髓是什么”?“实质作用有哪些”?“党组织和党员怎么做”等问题展开讨论,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保障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与会党员结合学习体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十年前对温州两新党建作的重要批示,是对温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为提升温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会上还传达了2月20日召开的全县“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动员大会精神、2月22日的全县两新党组织“学精神·促双强”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学习,围绕公司工作中心,将“发挥实质作用”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始终,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奋力谱写泰顺改革发展新篇章,开创泰顺绿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单位:振泰建设股份 吴方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