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09-02-17 14:16:34阅读量:
温市建协办(2009)5号
各会员单位、各县(市、区)协会: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和协会工作实际情况,经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第三届五次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对本会会费缴纳标准作适度调整。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一、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
三、一般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
四、各县(市、区)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依据实际情况分三档缴纳会费:
瓯海、鹿城、龙湾区和瑞安、乐清市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永嘉、平阳、苍南县建筑业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泰顺县建筑业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