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费缴纳标准的备案

发布人:时间:2009-02-17 14:14:20阅读量:


温市建协办(2009)4号

温州市建设局:
我会于2009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调整本会会费缴纳标准议案”进行表决。应到会代表187人,实到128人,收回选票128张,其中无效票2张。投票表决结果以115票同意、7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议案。调整后的会费缴纳标准是:
一、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二、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
三、一般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
四、各县(市、区)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依据实际情况分三档缴纳会费:
瓯海、鹿城、龙湾区和瑞安、乐清市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永嘉、平阳、苍南县建筑业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泰顺县建筑业行业协会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根据《关于规范全市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民民[2008]116号)规定,上报备案。

报:温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