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会人事调整的请示

发布人:时间:2009-02-09 13:59:51阅读量:

    温州市建设局:
    根据协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对本会有关人事作如下调整:
    一、朱庆盛同志任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不再担任秘书长职务;
    二、诸经宇同志任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
    三、陈兴志同志任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以上安排当否?请予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