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4-10-21 10:54:42阅读量:

温州市建联质(2014)25号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施工企业:
     2006年我市开展建设项目创优质结构工程活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热烈响应和支持。广大施工企业和员工积极投身创优质结构工程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结构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做好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推进创优质结构工程活动更深入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和建设工程项目发展的新趋势,我会对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费用进行了重新测算,并参考兄弟省、市的做法,决定降低建设项目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会员企业申请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其建设项目规模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3500元;15001—3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5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30001—5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元,最高不超过7500元;50001平方米
以上收取咨询费0.15元。
二、非会员单位申请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仍按温市建协质[2008]23号文件执行。
三、上述收费,用于结构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所发生的交通费、资料费、专家劳务费、误餐费以及其它费用。
四、本通知经联合会四届十一次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4月1日后申请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的项目,如已按老标准收取咨询费的,可退回新标准与老标准之间的差额。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