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2020)》 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时间:2020-10-23 15:45:09阅读量:
温市建联质(2020)30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2020)》
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加强优质桩基工程评审过程的检查评价工作,实现优质桩基工程评审与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定相衔接,经专家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对现有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改后的《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2020)》印发实施。
一、申报与受理
1、凡参加瓯江杯评审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均需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申报参评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
2、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基础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实行专业承包(建设单位专业发包)的工程由基础工程专业施工单位申报。
3、申报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项目,须在基桩工程桩开工20天内且工程桩完成量不超过总量1/2(如基桩工程施工现场已安装监控录像,可适当放宽)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窗口申报。
4、申报单位应与基础工程分会签订《评优咨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关系。
二、检查与评价方法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对申报项目由基础分会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与评价(评审)。检查与评价(评审)原则上分三个阶段,每阶段不少于1次。第三阶段在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进行综合评价与评审。申报企业于每年5月和10月集中报送评审资料。专家组根据每次检查与评价的结果进行施工质量综合评价与评审,出具《创优桩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报告》。
三、评审办法
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组织评审,并汇总评审结果,报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结果在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个日历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予以确定,正式发文公布。桩基工程评价总分值按8分权重值计入市优质结构评价总分值。
申报项目涉及市政公用工程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会同市市政行业协会共同评审。
四、受理时间与地址
优质桩基工程申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三楼一级建造师受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咨询电话(传真):88825896、86787582(基础工程分会)。
(附件请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http://www.wzjzxh.com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
一、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
二、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申报表
三、温州市创优质桩基工程交底材料
四、创优桩基工程质量评价用表
五、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表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报:市住建局
抄:各县(市、区)建协、市市政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