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文件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8-02-26 15:42:38阅读量:

                            温市建联(2018)7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于2018年1月25日在温州召开。大会应到248人,实到167人。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朱长松会长作的《奋进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关于修订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的说明》、《关于增补副会长单位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本会服务性收费的议案》。现将会议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通过的文件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奋进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 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8年1月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各位会员代表,同志们:
    受理事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报告的题目是《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请审议。
2017年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攻坚年。面对严峻的困难和挑战,我市建筑业企业主动攻坚克难,积极开拓市场,圆满完成了各项预期目标任务,全市建筑业继续保持了稳健发展的势头,建筑领域各项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38.92亿元,同比增长19.8 %。一年来,我会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行业社团基本职能,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比较好地完成了五届三次会员大会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去年连续第四次获得“全国建筑行业先进协会”荣誉称号。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17年主要工作

    一、针对行业热点,开展调查研究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联合会的基础工作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手段,针对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中,我们结合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三走一服务”活动的指示,走进企业、走进矛盾,做好主动服务。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部分骨干企业负责人参加的 “促进建筑业发展座谈会”,学习市委周书记对市社科联课题组调研报告《把建筑业培育为温州重要支柱产业》的批示,引导企业围绕加快温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我们还针对企业转型升级和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应用等问题组织了调研。通过走访骨干企业和各县(市、区)协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了解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应用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去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BIM技术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开局。许多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共同研发、合作建厂等等方式积极开展推广和应用工作,其中新邦远大在藤桥投建的建筑工业化产业园一期去年上半年开始运营,下半年温州中海建设有限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截至11月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达221万平方米,完成省政府下达指标的146%。在走访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企业在实施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BIM技术应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如社会认知度较低、缺少操作环节的实施细则、专业人员缺乏、业主行为和市场因素的干扰等等。我们通过梳理,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不断优化环境,加快应用和发展的步伐。在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周年之际,我们还协助省建协开展了“营改增”实施情况调研。这次调研由中建协统一组织,目的是反映税改中企业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减负。根据省建协的要求,我们从全市选出25家代表性企业通过网络参加了问卷调研。
    二、深化工程创优评优,推进质量水平提高
    一是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瓯江杯”评选,评出2017年度“瓯江杯”优质工程65项,其中房建工程44项、电力工程5项、市政工程8项、交通工程1项、水利工程2项和园林绿化工程5项,园林绿化工程去年是首次参加“瓯江杯”评选。经过推荐,8项工程获2017年度省“钱江杯”优质工程,1项工程获得 2017年度“华东杯”优质工程。还有2项工程分别获得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和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二是修订完善“瓯江杯”评审办法。参照省建协和省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印发的“钱江杯”检查要点和评审细则,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制订了《2017年申报“瓯江杯”优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要点》,对“瓯江杯”工程的申报规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等进行调整,引导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和切合实际。
    三是继续推进结构工程创优活动。全年申报结构工程创优项目96项,到年底全市共有141项工程在实施主体结构工程创优。一年中我们组织专家150多次到工地,对申报结构创优的工程进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评价,结合桩基工程创优情况,分两批评出年度优质结构工程111项。
四是继续开展各专业工程创优活动。安装分会评出2017年度市优质安装工程66项,其中20项获2017年度浙江省优质安装工程奖。基础工程分会分两批评出2017年度市优质桩基工程47项;钢结构分会评出2017年度第一批市优质钢结构工程3项。为了进一步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去年先后对优质桩基工程、优质钢结构工程、优质安装工程三个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办法分别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起施行。
由于部分总包企业对评审办法的理解和执行存在误区,出现了参加优质结构评价的工程多数没有申报优质桩基工程评价的问题。为此,我们召开优质结构工程核查会,对114项参加年度优质结构评审的工程进行核查,并分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优质结构”和“优质桩基”两个评审办法,倡导创优策划在先,严把申报受理关口,体现质量持续改进,科学有序推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是组织企业主管领导、质量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110多人,到上海参观“白玉兰”奖获奖工程,重点学习结构工程创优以及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成功经验。通过参观学习,让大家开阔视野,寻找自己的差距,对提高全市创优活动水平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引领科技进步,深化工法、QC和绿色施工活动
    一是受理企业工法申报,召开2016年度工法评审会。评审会进行经验交流,评出2016年度市级工法88项,其中2项工程获得2016年度省级工法。去年全市工法研发活动总体上有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多,有61家企业申报工法94项,评出市级工法88项,为历年最多;二是面广,申报的61家企业,除房建以外,还有市政、园林、电力、安装、智能等等专业企业,有些专业还是第一次参加申报;三是质量有新的提高,大多数申报的工法基本做到编写完整、内容齐全、格式准确、文字表达确切的要求,充分说明了企业和各地对工法研发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
    二是开展QC小组活动。我们以宣贯《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为抓手,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准则》提出的基本原则、活动程序有效地开展活动,发挥QC小组活动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去年全市有17家企业申报了44项QC成果,我们召开年度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一批典型QC小组作成果发布和经验交流,评出优秀成果一等奖34项,二等奖10项,并推荐其中14个QC小组参加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发布会。去年,百盛联合建设集团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QC小组、兴业市政建设公司兴业QC小组等12个QC小组获得2017年度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受到了表彰。
    三是深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全年受理申报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13项,12项已被省建协列入立项名单。受省建协委托,去年我会对申报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7个项目进行了中间检查评价。自2013年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已申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41项,其中6项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四、开展企业评先,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了凝聚行业正能量,提升企业新形象,去年,我们继续开展了一年一次的“三优”评选和信誉企业评选活动。评出和表彰了2016年度市建筑业优秀企业38家、建筑业优秀企业家38名、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26名和建筑业信誉企业8家,在全行业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在开展市级评先活动的同时,我们还组织企业和个人参加全国、全省的各项评比。经择优推荐,鸿厦建设公司、浙江新瑞建设集团荣获2016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温州建设集团、瑞洲建设集团、温州城建集团荣获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浙江新瑞建设集团公司陈少华荣获201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三箭建设集团郑小飞入选“浙江建设工匠”;三箭建设集团等8家企业获得2016年度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鸿厦建设公司陈雷、三箭建设集团尤晓东获得2016年度浙江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五、开展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我们采取自我办班、联合办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教育培训。
    一是为提高企业对BIM技术的认识,培育BIM技术应用人才,推进我市BIM技术的应用,我会联合北京广联达宜比木科技有限公司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中国BIM应用之旅——温州站”讲座。350多名来自我市以及周边地区的100多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BIM中心负责人和应用人员参加了听讲。这次讲座邀请专家对BIM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及轻量化BIM应用体系进行剖析;请中建一局和湖南建工集团现场讲解BIM技术落地应用案例,同时安排上机实际体验,让参加培训者对BIM技术应用的理解更加直观和深入,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二是举办QC小组活动及诊断知识培训。培训班宣贯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学习了 QC小组的基础理论、活动程序、统计技术、成果评审标准和诊断方法。通过对各类型QC活动成果案例的分析和对常见问题的交流研讨,帮助大家系统掌握QC小组活动程序、方法、识别过程以及工具方法的应用。这次培训为我市企业训练了QC小组活动骨干。我会专家库专家、企业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共75人参加培训。
    三是联合温州市建筑学会施工专业学术委员会举办“《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和《基桩检测技术规程》宣贯培训班”,全市从事桩基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检测和施工管理的专业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学习。
    四是举办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方良律师,从合同效力、工程价款认定、黑白合同、表见代理、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违约责任认定、工程领域刑事犯罪和破产重组案中的新问题等9个方面,为企业作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务讲座。来自会员单位的80多名法务、经营管理者参加了听课。这次培训的内容聚焦当前建筑业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受到大家欢迎。
    五是举办通讯员培训班。为加强通联队伍建设,提高通讯员业务水平,应会员企业和通讯员要求,举办了通讯员培训班。80多名联合会通讯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温州报业集团资深媒体人分别作新闻写作知识和摄影知识讲座。两位老师通俗朴实的语言、生动精彩的演讲,使大家很受启发。
    六是组织企业参加上级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推荐专家参加省建协举办的建设工程专家培训,通过这次培训考核,有5人被新增为省专家库成员,至此,我市入选省专家库的专家数达到18人。同时,还组织企业参加了省建协及其法务专委会举办的“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难点问题”法务培训会、省建协举办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实务培训班、省建协和省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举办的2017年省建设工程创优研讨会、省建协和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主办的“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侦查与民事审判的相互关系研讨会”以及中建协在杭州召开的建筑业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担保研讨会等等。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第一、规范操作,认真承办政府转移职能事项和委托的工作。全年办理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初审302人,其中初始注册157人,临时延续、增项注册等145人,办理建造师证书、印章领发273人。全年集中受理房建总承包企业申报2017年度信用评价209家,其中特级企业26家、一级企业44家,二级企业30家,三级企业109家,同时,安排每月受理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共计131家,比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转移的职能和委托的工作。经有关方面推荐,我会参加了全市首届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十佳优秀社会组织评选活动,被温州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7年度温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十佳优秀社会组织”。
    第二、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作为全市第一批50家脱钩工作试点单位,我们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开展了脱钩工作。按照“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分离,规范管理关系”的“五分离、五规范”要求,按时完成了脱钩任务。
    第三、积极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2017年社会组织评估,蝉联5A级社会组织称号。我们把参加评估作为加强和规范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用评估标准对照检查5年来的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通过评估,改进工作,补上短板,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第四、充分发挥《温州建筑》和联合会网站对外窗口和为会员服务的平台作用。一刊一网围绕行业发展大局和协会重点工作,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报道企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和做法,传递新常态下行业改革信息和产业政策,为建筑业加快发展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第五、建立防水分会。根据我市建筑防水企业的要求和发起,经过半年多的筹备,防水分会已于去年7月7日正式挂牌。这是联合会下属第五个分支机构。分会成立后围绕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防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了工作。
    第六、协助和参与温州市志房地产与建筑业篇的修订编纂工作。在基础分会、安装分会和苍南矿山井巷协会的配合下,及时向住建委建筑志编纂组提供了各篇章的相关内容。
    第七、加强横向交流。去年,我们与江苏南通建筑业行业协会进行了互访。双方通过交流情况,探讨工作,进一步加深了解,并于10月19日在南通举行友好协会签约仪式,签署了共建友好协会协议书。双方商定,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搭建两地会员单位合作平台,推进跨区域企业合作和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去年,我们还组织各县(市、区)协会负责人,考察了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建筑行业协会,通过座谈交流,向平潭协会学习新形势下服务创新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做法,学到了许多宝贵经验。在会员单位的支持下,2017年我们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全面深化改革和会员企业对协会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的深度、广度和力度都不够;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创新形式不多;服务观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继续提高;人员队伍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认真解决和改进,同时也希望广大会员单位随时给予监督。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建筑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虽然我们还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压力、困难和挑战,但随着建筑业全面改革不断深入,新型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温州“大拆大建、大建大美”不断向纵深推进,建筑业发展前景充满了新的生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为着力点,做好协会各项服务工作。要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作为重点,引导和帮助企业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改变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克服“瓶颈”,防范风险,拓展市场,增强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进温州建筑业高质量向前发展。全年主要工作有: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总结了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描绘了我国今后30多年发展的美好蓝图,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准确,学深学透,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十九大精神统一大家思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全行业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行业调查研究,切实反映企业诉求
调查研究是行业协会为会员服务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影响行业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要继续做好绿色施工、智能建筑、信息化建设、建筑工业化、EPC管理模式、BIM技术应用以及企业转型、队伍建设等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为推动建筑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言献策。要紧密结合建筑业中心工作和主管部门的部署,主动走进基层、走进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听取企业呼声,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矛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帮助企业争取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发展不断优化环境。
调研中要发挥行业社团的组织协调优势,善于发现和总结企业改革发展的好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推广。要注意行业战略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诉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三、扎实开展创优评优,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创优评优一直是协会工作的重点和优势之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部署,以整体提升质量安全为目标,继续深化创优夺杯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细化评优标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国优、省优和“华东杯”工程的推荐申报,充分发挥和扩大工程创优评优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示范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品牌战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创出更好更多的精品工程。要继续完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咨询和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受理,把好申报受理关。完善专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深化各专业工程创优评优活动,把专业工程创优评优引向深入。为了理顺内部工作机制,今年1月份起,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创优以及“瓯江杯”、“钱江杯”、工法、QC成果和企业评先等的申报、推荐,改为由联合会办事窗口统一受理。
要用创新精神做好创优夺杯活动中的各项服务工作,加强创优指导,深化创优咨询服务,重点要帮助企业做好创优策划,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要认真谋划开好创优研讨会、创优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组织外地参观学习等等活动,提高创优能力和水平,实现创优夺杯活动更高质量的发展。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企业优化升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新一年要继续鼓励企业加速推进工程总承包、建筑工业化和BIM技术应用的步伐。要协助企业做好经验总结,根据企业需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参观学习,培养骨干力量。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要继续做好工法、QC活动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日常管理,创新活动方式,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企业积极性。不断完善工法申报评审办法,提高工法研发水平;贯彻《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更加有效地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坚持“绿色兴业”,做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受理、监督、过程检查和验收,提升企业绿色建造能力。推进工法研发、QC小组活动和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再上一层楼。
    五、拓展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教育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要按照行业发展需要和企业的需求,通过自主办学、联合办班等形式,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对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要针对新形势下的新技术、新课题、新知识,特别是绿色施工、智能建筑、建筑工业化、EPC管理模式和BIM技术等举办培训和讲座。要组织企业外出考察学习,帮助企业掌握行业新动态和前沿技术,增强发展能力和动力。根据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求,研究和探索企业家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同时,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好本行业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激发职工学知识、练技能、比贡献的热情,培育“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搭建平台,鼓励支持更多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协会为企业、为政府、为社会、为行业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今年,首先要做好会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调整。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做好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为减轻企业负担,秘书处已经提出了调整会费和服务性收费的初步方案,并在全市会长、秘书长会议上征求了意见,今天将提交会员大会表决。会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大约降低33%,结构工程创优咨询费在现有基础上降低40%左右;同时取消各类评审包括“瓯江杯”、工法、QC等的评审收费。
其次,要发扬成绩,补上短板,巩固社会组织评估成果。根据去年评估中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情况反馈,继续做好整改。要通过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联合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使之更好地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职能,为行业发展服务。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继续教育等方法,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思想、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联合会整体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要落实措施,加快推进人员队伍结构的优化。
第四,做好会刊出版和网站升级、管理。要坚持正确导向,重视传播手段的建设和创新,努力提高办刊办网水平。要加强通联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通讯报道制度,完善通联机制,提高一刊一站的质量和信息量,增强时效性和可读性,更好地发挥宣传、交流、沟通、联系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第五,筹建模板脚手架分会。模板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有模板脚手架企业200来家,为了整合资源,加强自律,去年,以温州市嘉丰建筑材料设备公司为首的8家模板脚手架企业,发起了组建模板脚手架分会的倡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展开,争取上半年挂牌成立。
    第六,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发展与省内外的联络沟通,组织会员企业和两级协会工作者到外省市企业、协会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自身水平,推动企业走出去。特别要运用好联合会与南通协会缔结的友好协会平台,向南通建筑业和建筑业企业学习,提高我市企业的实力和水平,积极拓展外地市场并跻身海外市场。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习总书记说: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盯新起点、新目标、新任务、新使命和新挑战,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开启新征程,干出新气象、做出新作为,全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新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2018年1月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修订通过)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规定,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 会费的用途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为会员服务,促行业发展”的原则,根据《章程》规定,会员缴纳的会费主要用于:
1、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接待工作等事业活动支出;
2、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会议支出;
3、《温州建筑》会刊、资料等印刷、邮寄支出;
4、上缴国家、省有关协会会费;
5、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6、其他必须的开支。
二、会费标准
1、副会长所在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
2、常务理事所在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7000元;
3、理事所在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一般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5、县(市、区)建筑业(建设)协会和市建协各分支机构,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此项会费目前暂停收取)。
三、会费缴纳的时间和方式
1、单位会员应在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会费。
2、新入会会员在批准入会当月一次性缴清当年会费。
3、本会副会长同时又是本会下属分会会员的单位,(以非单位法人名义参加分会的除外)按规定标准在本会缴纳会费后,不再向其所参加的一个或多个分会缴纳会费。
4、会费由联合会秘书处按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向缴费单位开具省民政厅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四、会费管理
1、所有收取的会费由联合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2、秘书处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确保会费合理支出,节约使用。
3、会费收支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并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布。
五、几点说明
1、按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根据《章程》规定,无故一年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者,视为自动退会。
2、本《办法》自2018年1月 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2018年会费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关于增补副会长单位的决定
(2018年1月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因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决定:
增补温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为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代表翁显敏;
增补温州诚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代表余子亮。

 

 


              关于调整本会服务性收费的决定
(2018年1月25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做好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温委办传〔2017〕54号)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全市性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为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本会现行的服务性收费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下列收费
1、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费;
2、温州市市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审费;
3、温州市市级优秀QC小组与成果评审费。
二、降低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
目前,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费收费执行的是2014年10月17日本会印发的《关于调整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市建联质[2014]25号)规定的标准:建设项目规模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3500元;15001—3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5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30001—5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元,最高不超过7500元;50001平方米以上收取咨询费0.15元。
现将以上收费标准调整为:建设项目规模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2000元;30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4000元;30001—50000平方米收取咨询费6000元;50001平方米以上收取咨询费0.12元,最高不超过9000元。
非会员单位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创优咨询费,按温市建联质[2014]25号文件中的会员单位标准执行,即:建设项目规模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3500元;15001—3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5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30001—5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2元,最高不超过7500元;50001平方米以上收取咨询费0.15元。
三、统一培训班、研讨会收费
自办培训班、研讨会或讲座,会期半天以内的原则上不收费。会期一天及以上的每天每人收取300元至500元培训费或会务费。培训或会务费包含资料费、场地费、师资及交通费等,需要集中用餐的还包括用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