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 (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7-09-26 16:43:20阅读量:
关于印发2018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
(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市建联质(2017)15号
各县(市、区)建协、有关专业协会、会员企业: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附后),现就2018年度瓯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含电力、人防、市政、交通、水利、园林专业工程)的竣工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并在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
二、申报工程必须执行现行规范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进行检测达标;饮用水管道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三、为确保瓯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房建工程申报资料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楼),逾期不予受理。专业工程资料申报时间,由相关协会自行安排。
四、评审时间:房建工程的初评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22日,预定复评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专业工程评审时间由相关协会安排,其初评与推荐工作,应于2017年12月28日前完成报送我会。
五、申报参评“瓯江杯”的房建工程,其主体结构须为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须为温州市优质钢结构工程。
六、凡属《评审细则》第八条中的10种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参评“瓯江杯”。
七、请各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参评工程的质量。本年度拟评定“瓯江杯”(包括专业工程)工程的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5项,各相关协会应根据这一要求,严格控制各专业工程的推荐个数。
八、请各有关单位编制好2018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跨年度工程需重新申报),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备案。
本文附件请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wzjzxh.com)下载。
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抄:温州电力局、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人防办、
联合会各分会、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有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