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7-06-21 09:03:22阅读量:
各会员单位、有关施工企业:
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工作自2006年以来,其评审办法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对于推进我市建筑桩基工程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加强评优过程检查,实现优质桩基工程工程评审工作与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定有机结合,在集中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再次对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改后的《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印发实施。
一、申报与受理
1、凡参加瓯江杯评审的土建、市政公用项目均需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申报参评《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
2、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基础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实行专业承包(建设单位专业发包)的工程由基础工程专业施工单位申报。
3、申报《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项目,在开工前需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申报,桩基工程施工完毕的项目不受理申报。
4、申报单位应与基础工程分会签订《评优咨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关系。
二、检查与评价方法
《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由基础分会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与评价(评审)。检查与评价(评审)原则上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不少于1次。第三阶段在桩基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主体结构结顶后,进行综合评价与评审,申报企业于每年5月和11月份集中报送评审资料。专家组根据每次检查与评价的结果进行施工质量综合评价与评审,出具《创优桩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报告》。
三、评审办法
《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组织评审,并汇总评审结果,报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结果在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予以确定,正式发文公布。并将建筑工程桩基评价总分值按10分权重值计入市优质结构评价总分值。
申报项目涉及市政公用工程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会同市市政行业协会共同评审。
四、受理时间与地址
在法定工作时间,由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负责申报受理。受理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铁道大厦9楼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基础工程分会,联系电话(传真):86787582。
(附件请上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http://www.wzjzxh.com/载中心下载)
附件
一、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评审办法
二、温州市创优质桩基工程交底材料
三、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申报表
四、创优桩基工程质量评价用表
五、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表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报:市住建委
抄:各县(市、区)建协、市市政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