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 (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9-07 14:37:23阅读量:

 各县(市、区)建协、有关专业协会、施工企业: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T/ZS 0058-2019)和《2019-2020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审细则》(附后),现就2020年度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含电力、人防、市政、交通、水利、园林专业工程)原则上应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园林工程在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竣工时间本年度顺延3个月,即2020年9月30日)期间竣(交)工,并通过竣(交)工验收且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二、为确保瓯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房建工程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地址: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三楼工程质量部,联系电话:0577-88826758),逾期不予受理。专业工程资料申报时间,由相关专业协会自行组织安排。

三、评审时间:建筑工程的初评时间暂定2020年11月17日—11月27日,暂定复评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专业工程初评审时间由相关专业协会安排,其初评与推荐工作,应于2020年11月28日前完成,并将推荐参评工程相关材料报送市建筑业联合会。

  四、申报参评“瓯江杯”的工程,其工程结构须为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须为温州市优质钢结构工程。对于申报工程中的高架道路、立交桥、码头等工程,本年度设过渡期,由相关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为优质的证明材料。

五、除上述第四条外,凡属《评审细则》第八条中的12种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参评“瓯江杯”。

六、请各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参评工程的质量。本年度拟评定“瓯江杯”(包括专业工程)工程的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0项,各相关协会应根据这一要求,严格控制各专业工程的推荐个数。

七、请各有关单位应编制2021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跨年度工程需重新申报),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备案。

本文附件请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wzjzxh.com)下载。

 

附件1: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审细则.doc

附件2: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doc

附件3:2021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doc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抄:温州电力局、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住建局、联合会各分会、联合会建设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有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