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选申报(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0-01-10 17:50:39阅读量:
温市建协企(2010)6号
各县(市、区)建协、各会员单位:
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选申报(年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信誉企业申报
1、申报考核指标是2007至2009年度三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数据。
2、申报资料
(1)填写《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申报表》和《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标准评分记分表》各一份;
(2)提供五项基本指标分和三项附加指标分评审所需的证明、文件、证书及相关报表、资料等原件或计算机扫描件一份;
(3)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证及当年缴费收据;
(4)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申报渠道及方式
(1)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将申报资料报所在地建协(未建立建协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温州市建协;
(2)市直建筑业企业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建协;
(3)外地进温建筑业企业将申报资料报其驻温州办事处初审签章后报送市建协,无驻温办事处的企业报工程所在地建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章后,报送市建协。
二、信誉企业年审
1、对2008年前已获得“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称号的单位,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审制度。
2、年审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通过年审合格的,继续保持和享受信誉企业资格;基本合格的,要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认真组织整改,如连续两年审查为基本合格的,取消其信誉企业资格;不合格的取消信誉企业资格,收回荣誉证书。两年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将视为不合格企业处理。
3、接受年审的企业均需提供年审书面报告。年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年来企业诚信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新做法、新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措施等。上一年年审为基本合格的企业还应有对当年存在问题如何进行整改的情况说明。
4、年审资料:
(1)本信誉企业的年审书面报告;
(2)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年审报告表;
(3)《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证书原件。
5、年审按信誉企业评选的申报渠道及方式进行。
三、请各县(市、区)建协应严格按照《温州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誉评定办法》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组织申报(年审)工作。
四、申报(年审)资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会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88825848 联系人:李小聪
附:1、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申报表
2、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标准评分记分表
3、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年审报告表
(以上三个附件请到温州建设局网页http://www.wzcb.gov.cn/
本文中下载。)
二○一○年二月三日
报:市建设局、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抄: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
申 报(年审)须 知
一、申报必备资料
1、填写《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申报表》和《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标准评分记分表》各一份;
2、提供五项基本指标分和三项附加指标分评审所需的证明、文件、证书相关报表资料等原件或计算机扫描件各一件;
3、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年审必备资料
1、填写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年审报告表一份;
2、信誉企业年审书面报告一份;
3、《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证书(原件)。
三、申报(年审)渠道及方式
1、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将申报(年审)资料报所在地建筑业协会(尚未成立协会的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2、市直建筑业企业将申报(年审)资料直接报送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3、外地进温建筑业企业将申报(年审)资料报其驻温州办事处初审签章后,报送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评审办公室,无驻温办事处的企业,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建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章后,统一报送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评审办公室。
附件1
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印制
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申报表
单位:万元
企 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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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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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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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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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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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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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资产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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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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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贷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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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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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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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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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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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收 入(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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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纳 税 金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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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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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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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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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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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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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企业达标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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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机 构 意 见 招 标 投 标 监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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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监 督 站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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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监 督 站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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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办事处初审意见 县(市、区)建协及驻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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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县(市、区)建设行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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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业协会审定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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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评定标准评分记分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评 审 指 标 |
标 准 内 容 |
标 准 分 |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初审分 |
评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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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基本指标一百分 |
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 |
1、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无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 2、按时足额交纳税金,无因偷税、漏税、骗税受到处罚; 3、自觉遵守行业公约,无因违反行业公约受到处罚; 4、企业主要领导成员无受到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
20 |
1、上年度企业因违法违规受处罚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评; 2、上年度企业因偷、漏、骗税受到处罚的不得参评; 3、上年度企业有严重违反行业公约受到处罚的不得参评; 4、企业主要领导成员职务犯罪判刑三年内不得申报,其它处罚一年内不得参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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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 (二)诚信经营 |
1、企业有严格的诚信自律行为规范; 2、履行合同、诚信经营、上年度获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3、上年度获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证书; 4、有售后工程质量保修单。 |
20 |
1、企业无诚信自律行为规范的不得申报; 2、上年度未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扣10分; 3、上年度未获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证书的扣10分; 4、无签发工程质量保修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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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明施工质量至上 |
1、无工程质量事故; 2、上年度获县级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项; 3、上年度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创县级以上标化工地2个; 4、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0 |
1、上年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1次扣5分; 2、上年度未获县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扣10分; 3、上年度发生一般安全事故1次扣10分,2次不得参评,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4、未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扣5分; 5、上年度少一个标化工地扣5分; 6、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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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 ( 四)认真维护 |
1、有厂务公开制度,有关员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 2、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3、按时缴纳员工社保基金; 4、及时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伤害险。 |
15 |
1无厂务公开制度的扣5分; 2未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不得参评; 3未缴纳员工社保基金的不得参评; 4、未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不得分。 (无高空、野外作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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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五)制度创新 |
1、有建立相应的诚信活动领导机构,并明确分工负责; 2、有诚信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有制定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4、有建立经常性的诚信考核制度。 |
15 |
1、未建立诚信创建活动机构扣5分; 2、未制订诚信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3、未制订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扣5分 4、未建立诚信考核制度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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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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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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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
指 标 内 容 |
加 分 |
审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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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加 指 标 20 分 |
(一) 工 程 质 量 创 杯 奖 |
1、获国优鲁班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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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省钱江杯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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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市瓯江杯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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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诚 信 单 位 创 建 奖 |
1、获国家级称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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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省级称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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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市级称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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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 明 标 化 工 地 奖 |
1、获省级标化工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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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市级标化工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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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县(市、区)级标化工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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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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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获奖工程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2、所得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3、被评为“建筑信誉企业”的五项基本指标和三项附加指标之和须在90分以上。 4、获奖称号有效期分别为国家级5年、省级3年、市级2年。 |
附件3
2009年度温州市建筑业信誉企业年审报告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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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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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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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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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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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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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名称、时间、地址、事故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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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名称、时间、地址、事故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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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誉资料 有否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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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否因职务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 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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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否严重违反《温州市 建筑行业公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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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盖 章 |
法人代表人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机构意见 招投标监管 |
(公章) 年 月 日 |
质量监督站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安全监督站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建 协 意 见 县(市、区) |
(公章) 年 月 日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建设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