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9-12-23 14:33:12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摸底工作,根据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浙建协[2019]104号和浙工质协[2019]34号),现将有关摸底调查要求转发给大家,希望相关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1)和《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在建项目清单》(附件2)。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1923152395 @qq.com和纸质表格(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送至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质量部,联系人:周辉义 李爱萍 联系电话:88826758。

特别提示!今年填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在建项目清单,未列入清单的工程,竣工后原则上不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

附: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国家优质工程摸底调查的通知(浙建协[2019]104号和浙工质协[2019]34号文件)

附件1: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项目清单汇总表

附件2: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在建项目清单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2019]104号

浙工质协[2019]34号

 

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国家优质工程

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努力将我省工程质量优、能体现浙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工程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现将有关摸底调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程竣工时间:

申报工程应是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已竣工,已投入使用,并已于2019年前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二、 申报范围:

本省企业在省内或省外承建(已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工程项目,

和省外企业在本省承建已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

三、 申报工程规模:

1、建筑工程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5万座(含)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5)300间(含)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350米(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

重建工程;

8)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

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9)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除前款规定外,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完整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完整交通工程(不含二级及以下公路)、完整市政和园林工程; 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

2、其他工程:按中施企协[2016]6号“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摸底推荐。

四、对符合推荐条件,但尚未取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工程项目,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统一申报。

五、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项目,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初审汇总,于2020年1月19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含纸质文件及汇总表一式2份; 汇总表电子版1份)。项目单位直接申报的工程,本协会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因时间关系补报的,也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协会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外企业由工程所在地签署意见后上报。

联系人:胡庆红

联系电话:0571-81956273

电子邮箱:13957178228@139.com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

 

附件1: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项目清单汇总表

 

 

附件2、 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在建项目清单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