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实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7-03-24 09:39:48阅读量:

浙建协[2017]21号

浙工质协[2017]9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7)57号“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2017年4月1日起实施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内容和方法,规范工程创优活动,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及时学习、准确理解并全面掌握标准编制的背景和主要技术内容,保证标准实施效果,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实务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编制背景与指导思想;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基础工程质量评价、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价、屋面工程质量评价、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安装工程质量评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工程质量评价);
  3、创优工程基本评价指标和方法;
  4、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施工相关内容解释与工程案例分析;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案例分析。
    三、主讲专家
 吴松勤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会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主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主要起草人
    四、时间及地点
   拟定2017年5月中旬在杭州。根据报名回执表情况确定培训班时间、地点,印发正式通知。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500元/人(含会场费、资料费、中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免收各市建筑业协会一人培训费。
    2、请参加培训的代表认真填写好报名回执表,并将报名回执表于4月15日前传真或电邮至省建协办公室和教育培训部:
   联系人: 湘 彤  何水花  
传  真:0571-81956226  81956273  
电  话:0571-81956258
邮  箱:1245174688@qq.com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