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召开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6-09-28 09:42:25阅读量:

 

各县(市、区)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关于召开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协会、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法务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积极参加,同时,欢迎其他关心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人士参加。
附:省建协《关于召开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关于召开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
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浙建协[2016]72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建筑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法务工作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企业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我们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交流,展示一批在法务管理工作中已经取得经验的企业,把他们的一些先进认识、成功案例、有效措施、管理体系介绍给整个行业,推进企业法务工作,提升整个行业的合规经营水平。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施工企业新一轮的工程应收款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给企业的法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而且,随着“一带一路”、PPP、“营改增”等新的市场热点,经营方式、投资形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服务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法务活动也面临新的挑战。针对当前建筑企业法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经与建筑时报商讨,决定联合举办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组织
会议主题:建筑企业(长三角)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建筑时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协会。
二、会议时间和参加对象:
会议报到:10月27日(周四)下午13:00至22:00;
正式会议:10月28日(周五)上午8:30开始,会议一天;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华美达酒店(嘉兴市南湖区秦逸路32号);
参加对象:本次会议由苏浙沪建筑业协会共同发起,邀请各地建筑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总经理、法务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各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其他关心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人士参加。
三、会议主要议题和内容
1、主题演讲: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邀请建筑业央企法务专家,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介绍法务工作的架构体系、定位、机制特点、管理方法等情况,以及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体会和思考。
2、专题交流:
长三角地区多家建筑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律师,结合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的思考进行交流发言(具体交流内容见附件一)。
四、其他会务情况
1、参会报名方式:请参加会议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二),于10月15日前以电邮、快递、邮寄、传真等方式,报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五楼508室。
联系人:包奕林  赵吉城
联系电话:0571-81956283  87060792 传真:0571-81056226  
邮箱地址:zjjx@zjjs.com.cn zhejiangjianzhufw@163.com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900元,会议用餐、会务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会议交流材料征集:欢迎参会代表根据本单位法务工作的实践,以及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题”撰写交流材料,参与会议互动(见附件一)。对符合要求的交流材料,我们将整理成册。
 
 
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建筑时报社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