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第四批(省第九批、临时)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打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6-03-24 14:18:48阅读量:

 

各有关企业:
现将我市第四批(省第九批、临时第二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证书打印工作安排如下:
1、办理方式、时间:请有关企业把相应批次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换章费用(缴费凭证)于4月1日前上报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由各县级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后于4月4-6日送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理打印事宜(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建筑业联合会)。联系电话:88825896。
2、换章费用:旧印章需要进行更换,参照省厅变更注册业务刻制印章费用降至(35元/章)代收。代收账户: 6230910399048845079,户名:严维真,开户行:鹿城农商五马支行飞霞分理处,网上转帐请备注企业名称跟人数,请企业保留存款凭条(不支持支付宝转账,可以现金缴费) 。换章费用统一上缴省厅政务中心,新印章由省厅统一刻制,直接发放到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通知传达工作,各有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续贴打印事项。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