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4-05-19 15:52:44阅读量: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具体安排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2014]函人教字160号)和厅干校《关于举办〈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浙建干校[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4年4月18日,全省有400多人报名参加此次宣贯培训,请报名人员认真核对名单(附后)。尚未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可继续报名,直接将报名名单发送电子邮件至1904401856@qq.com
二、根据报名人数和各地市报名情况,经协商,计划分别在杭州、绍兴、丽水等地分三期举办宣贯培训。
第一期:丽水、温州、绍兴以外地区的学员,培训地点:杭州;
第二期:丽水、温州地区的学员,培训地点:丽水;
第三期:绍兴地区的学员,培训地点:绍兴。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时间:2014年5月19日、20日,其中19日上午报到,19日下午和20日培训。地点:杭州市学院路126号(海关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第二期时间:2014年5月24日、25日,其中24日上午报到,24日下午和25日培训。地点:丽水市括苍路北端,丽水职业高级中学报告厅。
第三期时间:2014年5月28日、29日,其中28日上午报到,28日下午和29日培训。地点:绍兴市区稽山宾馆,钱王祠前16号(咸亨大酒店东面)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电话
杭州:0571-89968618、89968617(厅干部学校);
丽水:0578-2111826(市建筑业协会);
绍兴:0575-85202022(市建筑业管理局)。
五、其他事项
1、学校不再另发通知,请报名人员按时报到培训。
2、报到时请交小2寸照片一张、培训费(含资料)300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