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温州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4-04-22 14:39:22阅读量: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直属会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协[2014]25号)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举办全市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5月26日-30日,五天一晚;地点在温州龟湖饭店5楼和谐厅。
二、参加对象:
凡2013年年底前在温州市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均应参加这次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省建协安排,本次培训的教学任务仍由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学员经过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的发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证书。
三、培训管理及成绩评定
1、为提高培训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培训单位必须确保教学质量,并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的规定,每期培训班配备班主任专人管理,负责该期培训的考勤和记录。办理报名手续时给每位学员发放《学员考勤卡》,分上午、下午两次考勤,不到一次扣5分,累计后在考试成绩中扣除。
2、浙江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结业统一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试卷统一由省建协组织专家、教授命题。
四、 报名要求和收费标准:
请各单位在4月28日---5月15日持温州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纸质)和学员本人一寸近期照片3张到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报名,领取培训听课证。并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邮箱地址:499876064@qq.com、350199367@qq.com),并将培训费汇至金华市建协培训中心。
收费标准,按照省建协统一规定:第一专业(主项)3000元/人,第二专业(增项)1500元/人。
户  名: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帐  号:0188990740123505
联系人: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严维真    电话:88834532
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  周 洁    电话:0579—82477157

附:温州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温州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