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时间:2023-01-10 09:17:57阅读量:
温市建联〔2023〕4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浙建〔2022〕2号)要求,为做好温州地区建设工程工法研发和2023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的编写
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DBJ 33/T1268-2022)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已获得企业级工法称号;
2.工法已经过2个以上工程实际应用(至少有一个工程在温州,且已办理竣工验收或交工手续),对于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效果良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包括环保、节能效益);
3.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自主研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的;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鼓励企业做好工法查新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投诉争议等。
4.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尚无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评估;
5.工法编写内容齐全,条理清楚,文字质量高,图文并茂(文本中至少有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5张,拟申报省级的不少于10张),能指导施工,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6.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和绿色施工等要求;
7.已超出8年有效期(按批准文件公布时间计算)的有创新和发展的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可重新申报,但需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8.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每项工法只能由一家企业申报,或由一家企业牵头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采用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并按照主次顺序先后署名。申报或牵头联合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9.工法文字、照片、实例等须是申报或联合申报企业的原创。工法名称及其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国家级、省级(包括全国行业)、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雷同。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完成的工法,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资料。
(一)纸质资料
每项工法申报纸质资料1套,装入一个资料袋,内容包含:
1.《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1份,附件1);
2.《工法文本》(3份)。按《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DBJ 33/T1268-2022)的要求编写,文本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用三号、内容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均为1.5倍,单独装订,文本中不得出现编写单位及编写人的名称及相关信息;
3.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企业技术标准原件(若有);
4.工程应用证明原件(附件2,可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证明),以及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经济效益证明原件(附件3);
6.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申报市工法可不提供,但拟申报省级必需提供不少于10张的照片预审核);
7.科技查新报告(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的原件(如有);
8.如有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请提供原件(专利受理单无效)。
以上3-8资料的原件评审后退回。
9.申报附件(1份)。按以下装订顺序以A4纸型外包软皮纸装订成册:
(1)《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原件;
(2)《工法文本》(1份),超出8年有效期重新申报的,应附原《工法文本》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级工法发布文件;
(4)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企业工程技术标准的复印件(若有);
(5)工程应用证明复印件,以及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6)经济效益证明复印件;
(7)科技查新报告(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的复印件(若有)。
(8)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二)电子文档资料
1.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工法文本和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汇总表(附件4)(采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2.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文本中照片的原稿,并与前述纸质照片相同),有条件的应提供录像影像资料;
电子文档资料“打包压缩”,并使用“申报单位(全称)+工法名称”文件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申报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已公布的2022年度企业级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填写《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连同其他有关材料在 2023年3月22日前统一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质量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1923152395@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法的评审
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工法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进行综合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工法,授予“温州市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称号,并在已公布的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未参加市建设工程工法评审的工法,若申报省级,另行组织专家评议后推荐。
六、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质量部(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三楼);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质量部联系人:陈中尔、李爱萍
联系电话:88826758。
附件:1.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docx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1月9日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