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和预报2023年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12-08 16:51:05阅读量:
温市建联质〔2021〕39号
各县(市、区)建协、乐清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各专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开展202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推荐申报,依据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和预报2023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浙建协〔2021〕74号、浙工质协〔2021〕43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22年和预报2023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计划,凡工程所在地在温州行政区域内,有计划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和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且符合“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评标准要求,请主承建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填写相应附件表格,发至2304053251@qq.com邮箱,如未列入本次申报则不再补报。
联系人:陈中尔 李爱萍,联系电话:88826758
附件:
1、关于申报2022年和预报2023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pdf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