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04-08 09:36:21阅读量:

 

各会员单位:

2021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五届四次会员大会上通过的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规定,会费收缴标准如下:

一、会费缴纳分四档标准:

1本会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5000 元;

2本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7000 元;

3本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3000 元;

4本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2000 元;

5、免收本年度各县(市、区)协会和各分会会员会费。

三、根据温州市财政局规定,本会收到会费后开具电子发票汇款时需注明“2021年会费”、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及邮箱(或手机号)。

四、是本会会员(包括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又是本会下属分会会员的单位,缴费前请查询其分会会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和所在分会会员等级标准间取最高标准之一缴纳会费向本会缴纳会费后不再向其所参加分会缴纳会费(以非单位法人名义参加分会的除外

、缴费时间:2021831前一次性缴清年度未缴纳的,一并

联系人及电话:严维真 88834532/13868858779(微信同号)

李小聪 88825848/15372893809(微信同号)

 名: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开户行:建行温州中山支行

 号:33001628767053010984     真:88834532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20

 

 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4月7日